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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销合同

时间:2024-03-08 10:27:06
总经销合同集合五篇

总经销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总经销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总经销合同 篇1

一、订约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二、经销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确定由乙方经销甲方的产品及配件,确定甲方给乙方在约定区域(以下简称为约定区域)的经销资格。

1、特定区域:

2、经销产品:

3、经销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4、乙方最低进货量:乙方保证平均月进货量,不低于______平方米,乙方保证全年进货量______平方米,上市期间的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______平方米,不含上市期间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______平方米。

5、店面建设:

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开设中心形象店。乙方交给甲方保证金______元,甲方提供所有生产的产品样品发放提供给乙方。

6、价格:

经销前提货价格,甲方以所定的或不时的经书面通知调整的“经销商提货价”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产品。

7、直销价格:

甲方可以随时在任何地点(包括在约定区域,进行工程项目的直接销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如物流、安装协调等,甲方在工程项目结束后支付乙方相关的佣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8、竞争限制: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乙方不得经销与其甲方具有竞争的任何产品。此外,乙方有意在约定区域外从事类似本合同规定的任何经销或其他活动前,应与甲方协商。

9、交易方式:

1)甲方代办公路发运,其运费由乙方负责。

2)订货:乙方每次订货按甲方制定的经销商提货程序办理。

3)验货:每次到货时,乙方应认真核对甲方产品的型号、数量,并检查外包装箱质量。如准确无识,应在甲方供货单上签字并传真给甲方,三日内未传真给甲方,双方视同乙方准确收到供货。如发现缺损,应当(2日内)书面提出,由甲方复核协同处理,过期由乙方自行负贡。

4)结算:

现结:发货前付讫全示,货款付至甲方的帐户上,甲方负责将货品发出。

订金:根据乙方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不同花色或规定)需要乙方交总款的30%为订金。甲方收到定金后组织生产。乙方付迄全款提货。

10、安装:乙方自行安排安装队伍,并严格安装规范操作,并应承担安装的质量费任。为确保安装符合规范,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装工作。

11、市场推广: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展览会、报刊等。

2)甲方与乙方共同计划区域性广告。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乙方全额垫付,甲方所承担的部分将折成货款,以进货防水型时折让______元/每平方米摊还,分期摊还。

3)宜传资料:

《彩页、海报》由甲方按乙方进货给予定量提供,其他类如证书、铜牌按成本折价提供。

4)店面统一形象: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店面图纸,由甲方根据总公司市场拓展策略,计划及装修标准,提供设计方案及相关展示设施,经双方认可后由乙方自行装修。甲方确认店面装修效果后,发给证书,并根据乙方装修的面积,按每平方______元补助,在乙方进货达到防水型5000平方米一次性返还,甲方提出的门市和宣传要求,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注:工程板系列和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除外)。

12、双方地位与关系:

1)甲乙双方为平等、独立民事主体。白主经营、自负益亏,自己承担经营后果,甲乙双方均独立处理自身业务和承担各自民事责任,双方为商业合作伙伴关系,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

2)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纳税。

3)乙方应合法经营,因违反法律、条例或其它规定引起的纠纷和侵权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坏甲方声誉或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同意在甲方出示书面通知之口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与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并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及退、换货保证:

1)甲方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于生产原因造成并在安装前发现的瑕庇产品甲方负责换货,并在乙方下次提货时补齐。

3)乙方的货物滞销,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不负责退换货及损失。

A、按乙方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

B、货品开箱、包装严重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

C、因经销商、消费者安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

14、假冒:乙方如有伪造甲方产品,一经核实,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违约处罚金。

三、乙方的义务

约定区域内有关产品的经销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承担以下职务和义务:

l、促进销售:乙方应通过亲自争取和访问约定区域的已有客户、未来客户设计院和装饰公司,并通过其他方法,积极努力的促进有关产品的陈列、示范、宣传、销售、安装和提供售后服务。

2、市场调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所进行的市场调查,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关于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销售价格和条款等有关资料。

3、参与销售:乙方必须参与并执行在约定区域内甲方所策划的区域的促销。

4、提供预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就本合同的销售需求预测,并于每个预测阶段前至少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需求预测。

5、销售店:乙方应就甲方产品维持宽阔的、备有胜任的导购员的销售店,并应确保在任何时刻以突出的方式展示甲方的产品,维持甲方产品的形象。

四、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列产品在约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发展,维持该地区的相应市场。

l、乙方可在约定区域内针对工程项目和零售开展业务,可在约定的区域内从事批发和委托经销业务。

2 ……此处隐藏9292个字……准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货到乙方后,三天内无质量异议,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若因质量异议,属甲方原因,甲方给予乙方在贰个月以内100%的调换等价值货品,属乙方人为原因,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 价格限制及方式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专卖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应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适当地调节产品的价格。

3、乙方可以分销给各分销商,但必须限制分销商只能特许专卖店的形式销售。乙方也可自身设立特许专卖店销售。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动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推陈出新,确保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甲方根据不同城市的订货明细,针对乙方的地区销售开发新产品。

3、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义务保证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现场专卖区域的营业员进行产品技术性能、款式特色、销售技巧的综合培训。

5、甲方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及整套专卖店所具备一切的形象,文字图片资料和产品摆场的形象定位。

6、甲方依订单约定按时按量发货。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1、在指定地区享有“XXX”系列服饰专卖权。在与本协议无冲突的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在该城市尽力拓展客户。除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性合约由甲方代表签订,乙方协助办理,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消费者进行解释。

2、要指派专人负责,将每周《销售报表》及市场反馈及时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作出改进和应变措施。

3、乙方如需将甲方之产品分销,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聘用分销代理人,乙方对分销代理人的行为负连带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如实地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帐务检查、库存盘点、管理服务规范监督等等。对有损害品牌形象的网点,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无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撤销该网点。

5、保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6、在数量和质量上聘用足够的员工,并保证这些员工在仪表和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7、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8、对于供应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乙方对于客户(终端消费者或下级经销商)的投诉应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乙方必须在所管辖的省会城市或当地开一家形象店,要求是繁华的步行街(商场),面积在80㎡(50㎡)以上。

第十二条:不允许竞争

1、乙方不得在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内以任何名义或方式销售非“XXX”品牌的服饰类产品。

2、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本条第1款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

13.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

13.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须的信息除外。

13.3 甲方保证他本人和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雇员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雇员离职以后)。

13.4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和解除、终止后均如此,不论任何解除、终止原因。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该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并没有这样做,他将不能使用该条款免责。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时间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七日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特快专递信件通知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严重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特快专递形式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特快专递信函时立即生效,但并不妨碍守约方索赔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1严重违约是指: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八、十、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条。

1.2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主张的债务、扣押裁定、欠税、公司债务、银行帐号冻结、破产或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措施,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终止决定在发出特快专递终止信函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项下本条上款任一条款,均视为普通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时遗留问题的处理

1、协议正常期满时,若双方续约,一个月内应在帐务上办理完费用结算等事宜;若双方无续约之意愿,一个月内应结清所有费用等事宜。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若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可参照协议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协议在正常执行中,若协议任何一方执意要终止协议,须经另一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切损失均由提出方负责。

3、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协议,属于甲方品牌形象方面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和证书应归还甲方,协议期间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协议生效、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1、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与乙方签字或盖章后,随即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执行。

3、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后,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如与国家今后发布之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服从国家规定并做相应修改。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乙方名称: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020-XXXXXXXX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020-XXXXXXXX 传真号码: 签约地点: 广州市 签约地点: 广州市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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