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四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内容摘要:本文从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入手,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需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效力应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只作为一个参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根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 对抗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成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赁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租赁合同越来越多,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而在审判中发现,房屋租赁合同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很少,不到1/5,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登记备案的出发点是什么。正确回答以上问题对于恰当合理地处理现实生活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下面我们着重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的依据以及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当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首先,双方必须达成合意,即租赁合同的成立原则上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实践中,一些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书写"此房出租"等字样的做法,应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承租人表示要承租,而出租人拒绝,此时应认定合同并未成立。其次,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约定租期、租赁用途、租金、修缮责任等权利义务,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当事人即使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而没有书面协议,租赁合同亦未成立。但是,《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合同的,应认定合同已经成立。
二、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几种审判实践中的观点
合同成立后,登记备案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审判实践中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因为,房地产租赁行为为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需由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才算成立,交付房屋或
者租金已经是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签订之后,还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经备案房屋租赁关系才能成立。"
第三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的生效要件,不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不生效。
第四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种观点在有些地方的立法中得到了体现,如《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们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并未规定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或者成立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可见,经过租赁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只是是租赁行为合法性的证据而已,并非房
屋租赁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仅规定未得到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的行为无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和",而不是"或"。也就是说,应同时具备这两个消极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这在《合同法》即有规定,这里只不过增加了一个条件"未办理登记备案"。即使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或",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也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是否有对抗性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登记生效主义者认为:国务院各部委规章是我国法律渊源。宪法第九十条和立法法第七十一条均规定了国务院各部委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行政规章具有参照的效力。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的,缺少房屋租赁必备程序,其租赁行为应属无效。而《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根据学理上的通说,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交付出租屋或者租金为条件。交付出租房屋或给付租金属于合同的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因此,登记备案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是否产生对抗效力?我们认为,租赁合同的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1)认定合同的效力应该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不能违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也无权制定有关民事基本法律关系的规章制度,所以《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不能作为此观点的依据。(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对抗第三人效力无非是指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能够对抗房屋买受人或者其他承租人 ……此处隐藏2510个字……;乙方)承担。
第六条 居间服务
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房屋租赁合同 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 ,完损等级_________ ,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个月或空置_______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处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赁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缴纳房产租赁税费,缴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19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 ,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_次扣除;
3.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__方承担_____元;所有权属_____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和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
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送市房管理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
全同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